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东孚北一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启动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东孚北一路二期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5202006015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位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过坂社区,具体坐标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建设城市道路。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东孚街道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经办机构
(一)受托单位: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东孚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江志安,联系电话:0592-6315667
(二)实施单位: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丽珊,联系电话:0592-6319789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