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
《江苏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区域联动、重点任务、组织保障四个部分,明确了江苏需要落地落实的重点任务、重要事项、重大政策共60条。
强化区域联动发展
提升区域发展整体水平
加快苏北全面融入一体化发展,增强中心区对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积极推动产业升级转移,着力建立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加快推进都市圈发展
加快徐州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建设,推进淮海国际陆港建设,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推动宿迁与长三角中心区深层合作,加强产业链深度对接,提升与徐州区域重点城市的紧密度、融合度,努力走出一条后发地区特色发展的新路子。
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
共建跨区域产业合作园区
支持徐州与宿州、淮北合作共建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