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非郑州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需提供什么证明?
答:近三年内在本市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证明指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社会保险证明指加盖有社会保险机构缴费信息查询专用章的缴费清单。
缴纳省直社保或在省级地税机关缴纳个税的,原则上视同在郑州市缴纳,比照在郑州市缴纳的有关规定办理,但证明材料中所在单位明确标示为省内其他地市的,不予认可。
问题2:军人在郑州购房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答:1.派出所出具的入伍地为郑州相关证明。
2、驻郑部队凭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问题3:想要了解楼盘的五证情况,在哪里可以查询?
问题4:怎么预约房产交易或者房地产抵押相关业务?
答:请您关注“楼市微观房产交易网约平台”,根据您的情况选择对应选项预约。
问题5:想要了解怎么申请公租房或者查询公租房的申请进度?
答:目前公租房为属地管理,审核、轮候、分配均由区房管局全权负责,请您咨询所在区房管局。
问题6:怎么出具无房证明?
答:您可以带着需要查询的身份证件前往房管局办事大厅信息查询机处自助打印相关证明。
问题7:如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
答:目前房地产经纪机构有三种存在形式。第一是有营业执照且有备案证书的正规经纪机构,即正规中介;第二是有营业执照无备案证书,即所谓的“灰中介”;第三是无营业执照无备案证书,即“黑中介”。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要选择正规中介,即第一种房地产中介公司。主要是到中介公司经营场所查看公示信息,重点查看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房管部门核发的备案证书。有此两证,与中介公司产生纠纷时,就可以到工商部门或房管部门投诉。查看两证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现场是否一致。最后还要留意房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和物价部门的价格举报电话,以备不时之需。寻找正规中介机构,也可登陆“郑州房地产网”通过经纪机构分布图查询,也可拨打965559咨询。
问题8:如何避免二手房交易纠纷?
答:(一)要遵守限购政策。购房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许诺补缴保险、个税或代办相关证明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出售居住证或暂住证明的行为,要保持警惕,切记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如果因不实申报产生的纠纷及风险,将由购房人承担交易后果和经济责任。
(二)要掌握房屋信息。重点掌握下列信息:①出售人是否有房屋处置权。要核对出售人身份证和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如果不是一个人,要看出售人有没有房屋所有权人经公证的委托书。买房改房时,应注意卖方必须夫妻两人同时到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经济适用房时应注意房产是否达到上市条件,约定补缴出让价款的责任方。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②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要通过网签端口审核房源信息,看是否属于被抵押、查封、涉讼、被列入拆迁范围、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或划拨、是否属于未达到上市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③房屋是否在租。因“买卖不破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如果房屋是在租状态,必须要与承租人协商移交相关事项,否则,很有可能会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屋。④物业是否清晰。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随房屋一起出售的室内家具及固定设施设备要清楚;二是水、电、气、暖及物业费缴纳情况要清楚;三是房屋的物业维修基金缴纳及处理情况要清楚。
(三)要清楚购房费用。购房人买二手房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三大块:第一块是房款,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同卖房者当面谈价格、订合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不法获利,产生不正当差价。第二块是中介佣金,向中介公司支付佣金时,注意向中介索要正规的发票。第三块是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二手房买卖需缴纳的税费比较多,主要包括财政部门收取的契税、房屋登记费;税务部门收取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测绘部门收取的测绘费;房地产评估公司收取的评估费;房地产交易部门收取的交易手续费、抵押手续费;银行按揭产生的费用等),为避免产生纠纷,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这个程序非常重要,二手房种类很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也不同,中介机构有义务为买卖双方理清各种税费。最后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各项税费的发票。
(四)要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为消除交易双方信任危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强烈建议交易双方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中介公司,要存入交易保证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的存储和支付。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就必须与中介公司和对方都明确约定好选择交易资金监管,并将约定写入三方协议中。
(五)要慎重约定贷款事项。最近银行开始限制对个人的住房按揭贷款,“申贷难”、“利率高”、“放款慢”已成为购房者面临的现实难题,由此引发的交易纠纷也日益增多。因此,在目前的信贷形势下,购房者要结合自身的支付能力和付款方式,提前掌握银行信贷情况,与对方和中介公司认真对待、慎重约定贷款事项及合同期限,避免超出预期引发纠纷。
(六)谨慎签订合同。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签订就要生效,因此在签订过程中要慎之又慎。一是要使用房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此文本是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于2012年印制推广的,文本有统一的编号,要认真鉴别;二是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文字表达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三是要弄清所有条款的内容,不要勉强签订,尤其是一些涉及费用分担、定金保管、房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及房屋交付使用日期、违约责任等方面条款;四是买卖双方还需要对于自己需求的细节在附件中列明,如户口迁移、水、电、煤气、物管等费用的结清与过户等等,凡是你想要但是合同中没列明的条款,都应该在附件里显示出来,千万别嫌麻烦,此时事无巨细是好事。
问题9: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未交房问题
答: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人可以按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付时间应截止到实际交房时间。
问题10:开发商未达到交房条件交房?
答:这种情况属于强制交房。2011年10月12日后办理预售证的项目,购房人可以向郑州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投诉和申请调解,咨询电话:67889682。2011年10月12日前办理预售证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