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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市结核病医院了解到,即日起,结核病医院将推出多项惠民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结核病患者将享受到住院免“门槛费”等多项惠民待遇。据市结核病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惠民新政策,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结核病患者,在市结核病医院住院治疗,不再设置住院起付标准,即取消住院患者700元的住院“门槛费”。此外,在市结核病医院住院治疗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患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有调整,由原来的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下报销65%、10000元以上报销70%,统一提高至报销75%。针对门诊治疗的患者,结核病医院也推出了新的优惠政策,即普通结核病患者经鉴定可享受门诊特病待遇,且实行统筹基金月最高限额支付管理。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至备案之日起,最多支付12个月;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每月最高限额为320元,至备案之日起,最多支付12个月。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经鉴定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且不设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至备案之日起,最多支付24个月。据了解,市结核病医院目前正在对政策实施前符合条件的患者,即2021年1月至2月的住院患者进行退还减免费用。据统计,截至目前已退还患者费用共计22万余元,有360余人次享受到了新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