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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社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了。据悉,失业补助金最多发放6个月,发放时间与失业保险金相同。审核截止时间暂定6月30日,发放时间可延迟至12月31日。每人只能申领1次,不能重复享受。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自2020年3月至2021年6月30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因缴费不满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人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信息在网上申领,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两个: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70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缴费满1年及以上705元/月。相关部门在审核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时,业务系统将自动筛选出符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人员,在发放首次失业补助金时,按照领金期满或停保时间一次性补发相应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不转移保险关系。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失业人员如果对政策和申领办法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失业保险参保机构电话咨询,对于不会操作手机APP的失业人员可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