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工会疗休养等活动助力2020年度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指示,金华市在6月底前将组织7.5万名职工在市内疗休养,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
《意见》指出,金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统筹安排复工复产和疗休养工作,原则上组织职工在市内疗休养,暂缓组织对口地区疗休养活动。
6月底之前,各单位应当安排1/2以上的职工在市域内疗休养,由承办单位组织或到指定集住宿、餐饮功能一体的限上酒店疗休养(教育系统除外);
到今年10月底前,各单位另外1/2职工应当由承办单位组织完成疗休养,可视疫情防控要求前往对口支援地区、山海协作城市和合作城市疗休养。
未能按时参加疗休养的职工当年不再享有疗休养福利,本年度疗休养10月底前使用。
除了由市县两级工会招标委托的旅行社和35家市职工疗休养基地外,《意见》临时指定46家限上酒店作为市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
在6月底之前,基层工会可直接联系指定限上酒店组织职工疗休养,打破县域界限,共享疗休养资源。
各基层工会每年两次以户外为主的春秋游活动也限在金华市域,按每次不超过200元/人标准执行,当日往返,开支范围为
租车费、门票、餐费、活动用品等。春游活动在5月30日前完成,秋游活动提前到6月30日完成。
鼓励基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总额按当年工会拨缴经费收入的60%计,且发放标准每人不超过1500元,基层工会应当在6月底前发放从零售企业购买的节日慰问品实物或提货券,全市职工应当及时在市域内限上零售企业消费。
各基层工会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的30%以上用于采购对口地区农特产品,这部分节日慰问品可暂缓发放。
本次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面向广大职工,以一线职工和工会会员为主,优先考虑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积极引导规上、限上等非公企业工会在金华市域开展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进一步扩大一线职工疗休养受惠面。
《意见》特别强调,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职工疗休养活动“七个不能变”的规定组织实施,对抗疫一线职工疗休养标准如有调整,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并经纪检部门同意,防止违规。
各疗休养承办单位、基地及指定的限上酒店必须严格按照疗休养政策和市总工会合作协议要求组织承办疗休养活动。同时要加强对承办单位、疗休养基地和指定限上疗休养酒店的监督和指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疗休养活动安全圆满顺利。